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树牢纪法意识,规范日常行为,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,双柏县纪委监委采取“先曝光、后核查、再处理”的方式,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,现将3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:
杨春福,中共党员,双柏县妥甸镇东城社区居委会居民,2022年10月28日21:04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李前安,中共党员,双柏县妥甸镇羊桥村委会下龙潭村村民,2022年10月31日21:29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鲁光才,中共党员,双柏县鄂嘉镇龙树村委会良子村村民,2022年11月9日20:07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线索,予以监督。
中共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双柏县监察委员会
2022年1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