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树牢纪法意识,规范日常行为,维护社会良好秩序,双柏县纪委监委采取“先曝光、后核查、再处理”的方式,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,现将2名党员、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:
一、李开荣,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股股长(高级工),2022年7月18日21:0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二、普刚,中共党员,双柏县大庄镇各三郎村委会脖房村民小组村民,2022年7月22日22:0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作风建设无小事。党员、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,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,培育党员、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。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线索,予以监督。
中共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双柏县监察委员会
2022年7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