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树牢纪法意识,规范日常行为,维护社会良好秩序,在云南省纪委监委集中通报曝光的基础上,楚雄州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,现将党员、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、赌博问题通报如下:
一、冯小峰,中共党员,大姚县太平洋保险公司业务人员,2021年2月15日19时4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二、陈斌,中共党员,楚雄州楚雄鑫志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,2021年2月26日22:2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三、曹加云,中共党员,楚雄州楚雄市苍岭镇智明村委会上海稍村村民,2021年3月1日15:5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四、陈正富,元谋县物茂乡水管站工勤人员(高级工),2021年3月9日8:5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五、吴洪,楚雄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工勤人员(技师),2021年3月11日20:3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六、初文昌,中共党员,大姚县金碧镇政府林业草原服务中心工勤人员(高级工),2021年3月15日14:2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七、李长荣,中共党员,双柏县法脿镇者柯哨村委会山背后村村民,2021年3月17日21:2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八、李俊能,中共党员,武定县东坡乡所所卡村委会所所卡三组村民,2021年3月19日22:3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九、谢崇武,楚雄州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师,2021年3月27日20:3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十、李光银,中共党员,元谋县老城乡库南村委会庄房村村民,2021年3月24日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作风建设无小事。党员、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,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,培育党员、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。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线索,予以监督。
中共楚雄州纪律检查委员会
楚雄州监察委员会
2021年3月24日